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类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15年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校(园)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江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江阴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