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热爱教育,热心督导,忠于职守,服务教育。
2. 熟悉教育政策法规,依法履行督学职责。
3. 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
等方式,对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4. 指导学生科学规划,督促校长规范办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5. 受理、核实各类举报和投诉,及时调查或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学
校及时整改。
6. 注重排查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或报学校领导和教育督导部门,做好跟
踪督查。
7. 对学校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承受时对学校进行督导)。督导要
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实行回避。
8.必须按统一的文书格式做好听课、访谈、约谈、巡查等工作记录,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发出的整改通知,30日之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
9.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定期参与每月一次的督学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10.完成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