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5〕43号
关于评选第三批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
德育工作带头人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文件要求,积极实施《江阴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2017年三年行动计划(德育重点工作)》(澄教发〔2015〕30号),加强全市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德育名师,决定评选第三批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德育工作带头人的评选对象为:长期(累计10年以上)从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德育管理、团队工作、年级部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在职在任的一线教师、学校分管德育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 报无锡市级德育工作带头人的评选对象必须获得江阴市德育工作带头人、无锡市级(含)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无锡市班主任工作能手等荣誉称号。报江阴市级德育工作带头人的评选对象必须获得过江阴市级(含)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班主任工作能手或无锡市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积极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师生、家长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熟悉德育工作政策、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班级管理、主题活动策划组织等德育工作知识技能,在学校德育、年级、班级工作中成绩突出,特色明显,有较好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
4.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行政管理、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德育活动、德育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和推动地区、学校德育工作形成品牌特色。
5. 报无锡市级的,任期内所在学校、所带班级曾被评为无锡市级(含)以上德育先进学校、先进学生集体;有直接策划、主持、组织江阴市级(含)以上德育公开观摩活动的经历。报江阴市级的,任期内所在学校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江阴市级(含)以上德育先进学校、学生行规教育示范学校、专题教育示范基地等先进学生集体;有直接策划、主持、组织片级(含)以上德育公开观摩活动的经历,且得到较高评价。
6. 积极推动德育工作创新,独立主持过江阴市级(含)以上德育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江阴市级(含)以上德育科研课题的研究。报无锡市级的,近五年内至少有2篇德育论文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含)以上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奖项,其中1篇论文可用两次江阴市级以上德育讲座或主持组织德育活动替代。
报江阴市级的,近五年内至少有2篇德育论文在无锡市级(含)以上刊物发表或在无锡市级(含)以上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奖项,其中1篇论文可用三次非本校内的德育讲座(提供安排讲座方证明)替代。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1.因为教育管理不到位,所带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学生违法犯罪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从事有偿家教的;
4、接受或索要家长财物的。
三、评选名额
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遴选,无锡市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名额为7人,江阴市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名额为25人。各校原则上可推荐无锡市、江阴市级德育工作带头人各1名。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德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教育科学研究室、监察室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科,负责评选的日常事务。
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送材料必须由正职校长签字负责,严格把关。
2.严格评选程序。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学校宣传发动;个人自已申报;学校根据评选标准确定推荐参评对象;校内公示;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委托江阴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方案于6月上旬公布,6月中旬起组织考评。考评项目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书面考试、基本能力测试、同行测评等。7月底前,经评审后由专家组提出建议名单,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无锡市教育局,或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
3.规范材料报送。参评对象请认真做好以下材料:
(1)每位被推荐者一个材料袋。
(2)材料袋封面注明:
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申报材料
姓名____________
申报级别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
×年×月×日
(3)材料袋中材料排序(统一用A4纸):
①《第三批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见附1);
②《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资格和材料学校初评汇总表》(见附2);
③个人从事德育工作情况总结;
④相关德育条线荣誉证书、获奖或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凡省级(含)以上荣誉证书请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如论文论著较多,请编写好目录;
⑤主持(组织)德育活动、德育课题研究、参加德育培训研修、开设德育讲座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稿于2015年6月2-3日(原则上
学校负责将《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3)于
工作联系电话:德育科86862409。
五、考核奖励
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度由市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各校按照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附件:1.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2.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资格和材料学校初评汇总表
3.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
4.关于论文的说明
江阴市教育局
|
江阴市教育局 |
附件1:
第三批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时间 |
| |||||
所在单位 |
|
满意率 |
| |||||||||
现工作岗位 |
|
申报级别 |
无锡市级 |
| ||||||||
江阴市级 |
| |||||||||||
从事德育工作简历(总结请附后) | ||||||||||||
个人获得荣誉及所在学校或所带班级获得荣誉情况(近八年) | ||||||||||||
论文发表、获奖及开设德育讲座、承担德育活动情况(近五年) | ||||||||||||
单位意见 |
主管部门意见 |
市教育局意见 | ||||||||||
附件2:
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资格和材料学校初评汇总表
学校(盖章)
姓 名 |
|
学 校 |
| ||||
申报级别 |
无锡市级 |
|
已获得学科、科研 带头人称号情况 |
| |||
江阴市级 |
| ||||||
项 目 |
说 明(以下由本人自己填写) |
正职校长签名 |
备 注 | ||||
德育岗位年限 |
|
|
| ||||
个人或所带集体德育条线荣誉情况 |
|
|
| ||||
德育论文论著 情况 |
|
|
| ||||
策划、主持、组织市、片德育公开活动情况 |
(学校、时间、题目、公开范围、效果说明) |
|
各片德育片长首先签写,德育科认定 | ||||
培训、科研、讲座 等有关证明材料 |
|
|
| ||||
附件3:
无锡市、江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学校: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工作岗位及职务 |
从事德育 工作年限 |
个人荣誉 |
集体荣誉 |
申报级别 |
注:附3由学校填写后于
附件4:
关于第三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条件中“省级以上论文”的说明
为使第三批无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的评选更趋规范化、科学化,并确保评审质量,现将评选条件中的“省级以上论文”说明如下: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省级论文的评定材料。
2.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000字。
在省级以上刊物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计1篇,第二作者计0.5篇,第三作者不计数。
3.在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省教科院(省教研室、省规划办等)及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评选的二等奖(含)以上的论文,作为省级论文。
4.有关德育专著经正式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含)可视作一篇省级论文。
5.论文、专著发表或获奖时间应为近五年之内的(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