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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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访”活动的通知
作者:yanzi    通知公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54    更新时间:2016-11-08

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教中心校,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四访”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发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制定活动方案

“四访”活动即“教师访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访社区干部”、“校长访政企领导”、“局机关干部访学校”。各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参与活动的人员、访谈对象和活动时间。“四访”活动中既要宣传办学成绩和惠民举措,更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解决群众教育诉求。

二、有效部署访谈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四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好各项访谈活动。

1、各学校在开展“教师访学生家长”时,要以班级为单位,采用召开座谈会、走进家庭、见面约谈等形式,面对面与家长交流,访谈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与家长面谈的比例可适当降低至三分之一,其余的可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访谈。学校领导和校长要重点走访好党政机关、村(社区)、校企合作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校董会、理事会、家委会成员等。

2、局科室要走访责任区各学校(责任区学校分工见附件1),虚心听取对局机关的意见建议。

3、学校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落实整改举措,即知即改,使“四访”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三、加强督查指导

局领导于11月中旬到分片包干责任区听取各单位“四访”活动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局各科室及时掌握责任区学校“四访”活动落实情况。各单位在“四访”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洁和师德师风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教育系统优良行风。

各学校和局各科室要将“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经梳理汇总后填写在统计表“‘四访’活动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上,并于122日前将统计表通过“统计管理”系统上报(不是通过公文流转直接发送),联系人:唐华,电话:86862421

 

附件:1、“四访”活动责任区学校联系表

      2、“四访”活动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表

 

江阴市教育局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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