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6〕95号
关于评选江阴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职业学校,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锡委发 [2011] 5号)及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施意见》(澄政发 [2011] 103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江阴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人数
江阴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江阴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学新秀的推荐名额共350名。名额分配如下:
总数 |
幼、特教 |
小学 |
中学 |
职业学校 |
机动 |
350 |
30 |
150 |
133 |
30 |
7 |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能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地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3.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并能总结教学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参评江阴市教学新秀须有两篇江阴市级(含)以上论文。无锡市级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江阴市评优课(或课堂教学大比武、课型研究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参评,论文可不作要求;江阴市评优课(或课堂教学大比武、课型研究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可抵一篇江阴市级论文。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5.所申报学科必须具有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1.2016年9月,各校对照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2016年11月前,对初审合格的教师进行业务测试。业务测试分为专业测试和借班上课两个环节:
(1)专业测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学科进行基础知识与能力测试,职业学校教师进行试卷命制和单元教材分析。测试时间初定在9月下旬(将另行通知)。
(2)借班上课。初定时间为10-11月。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分配名额的1.2-1.5倍(参评人数较多的学科为1.2倍、较少的为1.5倍)确定进入借班上课环节人员名单;职业学校进入借班上课环节人员名单依据参评人员专业(学科)情况另行确定。
3.为支持镇(街道)学校教师加快专业发展,本次评选在同等条件下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对参加过赴新疆、山西、陕西、睢宁等地区支教(长驻)以及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小学、幼儿园到农村学校挂职一年以上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4.2016年11月,评选结果报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江阴市教学新秀名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陈兴初同志任组长,徐前锋、陈华、单红霞同志任副组长,姚斌、金中南、华猛、王金海、蒋志远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蒋志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评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事务。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第六批江阴市中小学教学新秀推荐审批表
2.第六批江阴市中小学教学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
3.第六批江阴市中小学教学新秀报送材料要求
4.关于第六批江阴
中论文(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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