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长泾镇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发通知 点击数2293 更新时间:2017-06-05 12:02:49 文章录入:yanzi 责任编辑:yan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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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我镇决定在全镇推荐、评选2016—2017学年度长泾镇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2017年教师节前进行表彰。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2016年9月1日行政在册、现仍在编在职的、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评选重点是教育第一线的教师。 2.评选名额:2016—2017学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名 额为77人。(长中25人;二中13人;河中6人;长实小16人;河小6人;成教1人;长幼(村幼)7人;河幼3人)。要切实保证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占评选总数的绝大多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职工的名额,严格控制在总人数的2%以内。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6或2017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并在以下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1.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勤业,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 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在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 凡违反师德规定行为或所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7月10日前,各学校进行宣传发动,推荐公示,并将有关材料申报镇评选办公室(设在教育办公室),同时将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名单上报镇教办或公文流转,联系电话:86301349。 2.严格评选程序,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应通过群众推荐、教代会同意、单位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后产生,再逐级审批。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格式样表见附件。 3.做好申报工作。长泾镇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按样张式打印(A4纸印制)。 长泾镇教育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2016—2017学年度长泾镇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所在单位________
公示 经群众推荐,教代会同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下列 等 位同志拟推荐为2016—2017学年度长泾 镇优秀教育工作者后选人,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 日前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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