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访”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上级 文章来源:上级公文 点击数4207 更新时间:2015-11-15 20:27:24 文章录入:yyjyz 责任编辑:yyjy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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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5〕100号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访”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教中心校,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四访”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发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制定活动方案。 “四访”活动即“教师访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访社区干部”、“校长访政企领导”、“局机关干部访学校”。各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参与活动的人员、访谈对象和活动时间。“四访”活动中既要宣传办学成绩和惠民举措,更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解决群众教育诉求。 二、有效部署访谈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四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好各项访谈活动。 1、各学校在开展“教师访学生家长”时,要以班级为单位,采用召开座谈会、走进家庭、见面约谈等形式,面对面与家长交流,访谈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与家长面谈的比例可适当降低至三分之一,其余的可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访谈。学校领导和校长要重点走访好党政机关、村(社区)、校企合作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校董会、理事会、家委会成员等。 2、局科室要走访责任区各学校(责任区学校分工见附件1),虚心听取对局机关的意见建议。 3、学校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落实整改举措,即知即改,使“四访”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三、加强督查指导。 局领导于11月中旬到分片包干责任区听取各单位“四访”活动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局各科室及时掌握责任区学校“四访”活动落实情况。各单位在“四访”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洁和师德师风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教育系统优良行风。 各学校和局各科室要将“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经梳理汇总后填写在统计表“‘四访’活动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上,并于 附件:1、“四访”活动责 2、“四访”活动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表 江阴市教育局
附件1 “四访”活动责任区学校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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