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市创建办最新发布的实地测评点位责任单位分工,要求各校重点做到如下指标。请各校根据自己学校实际,查漏补缺,扬长补短,做好实地测评点位的准备工作。
江阴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测评对象 |
测评指标 |
责任单位 |
学校及周边环境 |
1、校园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的宣传 |
各学校 |
2、校园内有“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各学校 | |
3、教室内、教师办公室内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校园内(含门卫、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干净整洁美观 |
各学校 | |
4、师生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并能理解基本内涵【随机询问3名师生】 |
各学校 | |
5、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各学校 | |
6、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八礼四仪” |
各学校 | |
7、考察学校将文明礼仪纳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文明礼仪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开展知识培训;组织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做“文明小义工” |
各学校 | |
8、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随机询问3名师生,必要时可查学校相关台账】 |
各学校 | |
9、校园周边(指校园围栏)设置关爱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 |
各学校 | |
10、有符合标准的物防设施;有符合标准的人防设施;有符合标准的技防设施;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
各学校 | |
11、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现象。 |
各学校 | |
12、校园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
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