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河塘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24 更新时间:2017-05-05 15:27:24 文章录入:hhj200226 责任编辑:yyjy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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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塘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河塘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意外事故发生,河塘中心小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学生行为安全规范,并印发给每位家长,要求家长予以密切配合。河塘中心小学学生行为安全规范如下: 1、遵守学校门卫规定,不得私自出校门,确实有事离校需经班主任老师书面同意,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出校。低年级学生需有人护送,不准带狗、猫等动物进校,不准带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骑自行车来校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骑车年龄并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取得学校同意、并领取学校停车牌。车况(尤其是刹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进出校门一律推行,校园内禁止学生骑自行车,并按指定点有序停放车辆;骑车上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带人,不准抢道,不准追逐、耍车技等,行人多的路段应主动下车推行。 3、严禁各种带有危险性的攀爬、吊悬行为,如攀爬、悬吊假山雕塑、围墙护栏、球架球台、门框窗台、井栏旗台等。 4、外出集体活动应该服从指挥,不准擅自离队,不准做危险举动,不要轻信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如果迷路,用电话等方式及时与老师家长联系。 5、课间休息时不得进行剧烈运动,不准在校内追逐、扭打,杜绝吵闹怪叫、挤压冲撞、乱涂乱抛、动手动脚等不文明行为。 6、上下楼梯一律靠右;在楼梯、走廊上严禁开展各种游戏活动,严禁奔跑、跳跃,严禁推搡、拥挤,严禁顺扶手滑落。 7、严禁将身体探出阳台(窗台)或将全身压在阳台(窗台)上等危险行为。严禁群体拥向阳台护栏围观。不要猛烈推拉门窗,以防震落玻璃等。 8、不得携带、玩弄棍棒、锐器等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投掷、抛洒硬块及灰砂类物品;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惊险动作,以防伤自身或他人。 9、自然、劳动、微机、体育、音乐等实验性活动时必须严格听从教师的要求,排队到达上课场所,不得违反运作规程,注意用电、用水、用火、用药、用器械等方面的安全。体育活动时应严格遵守规则,不强推硬拉、不强拼硬抢等,并注意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10、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仓库、厨房、配电房、闲置房、办公室、专用器材等场所。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现场。不要进入教师难以监控的“死角”玩耍,如篮球场东边侧空荒地,行政楼四楼以上范围等。 11、不得从事有危险性的卫生工作,如擦拭二层以上窗户玻璃及带电器具等。 12、严禁在学校喷水池和花坛的围栏上行走或在池内取水、清洗等危险行为;不得向池内扔杂物,严禁私自到河塘玩水或游泳。 13、发现偷窃、抢劫、敲诈勒索、袭击同伴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大人,予以制止。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既要勇敢,更要机智。 14、爱护公共财物,不开无人灯、无人扇,及时关闭用电器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开关。对电器性能、用法不太了解的时候,不要贸然动手,以防触电或弄坏电器。严禁拉扯校园内任何电线、电缆。 15、注意如厕文明,不得往便池内抛扔杂物,不得躲藏在厕所内玩耍。不得玩弄洁厕、消毒、灭蝇等药品。 16、爱护绿化,严禁爬树和采折花木,严禁摇动树苗或将衣服等挂在小树上。 17、遵守用餐纪律,讲卫生,讲礼让,不浪费饭菜。用餐不宜过快,注意防烫、防刺、防噎和防消化不良。 18、严禁学生直接喝自来水或热开水,冬天喝纯净水应先取冷水再放热水,兑成温水。不吃变质或不洁食物,不去买小摊贩的卫生质量低劣的食物。经常洗手,防止病从口入,发觉身体不舒服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家人。 为确保我校学生接送车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安全,本着防患于未然,规范管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原则,制订学生接送车运行安全职责。 一、接送车驾驶员 1、思想健康,证照齐全,具备驾驶学生接送车资质。 2、准时开车,不迟到,乘车学生未到齐不得提前开车,要求中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不得搭乘闲杂人员,确保乘车师生安全。 3、运行前必须检查车况,确保车况良好,发现车辆问题立即报告车主,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4、关心乘车师生,接送车辆起步前察看车周围情况。开车前要与护导老师一起核对乘车学生人数,并在当天运行记录上签名确认。对护导教师不到位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违反相关职责,因失职造成事故的,由其承担责任。 二、接送车主 1、执行市教育局、镇政府、学校对接送车要求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上级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所有车辆证照齐全,具备接送学生资质。并向学校提供与接送车相关的所有材料,保持车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3、管理好驾驶员队伍,关注司机身心健康。 4、服从镇政府、学校的组织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5、违反相关职责,将根据《接送车安全运行协议》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因失职造成事故的,由其承担责任。 三、随车护导教师 1、负责随车接送学生,安排好学生座位,维护学生乘车秩序,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因故不能到岗的,自行与他人调排。 2、学生到达站点后,组织好学生安全下车及分散,教育学生立即回家,注意交通安全,不在站点、沿途逗留玩耍。 3、车辆起步前,协助司机察看车周围情况。 4、清点乘车学生人数,与当天放学乘车值勤教师做好交接,并在当天运行记录上签名确认,对司机运行过程中违反职责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对学生乘车违规情况向大队部汇报。 四、乘车值勤教师 1、在学生放学乘车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负责组织好乘车学生,安全有序候车,清点好学生人数,填写当天学生车运行记录,与随车护导教师做好交接,并签名确认。 2、督促教育学生准时候车,了解缺乘学生及原因,对放学拖拉,无组织,乘车学生不准时到位的班级及时向当天值日行政汇报。当天乘车值勤、随车护导重合,自行与他人调排,确保无缺岗。 五、班主任(任课教师) 1、根据广播信号(乘车时间)及时组织乘车学生到指定地点候车,不早放、不迟放,禁止学生在候车期间离开队伍、站点,禁止在校园内玩耍、逗留。不得自行改动学生乘车班次、车次。 2、选好本班各班次乘车学生负责人,学生因故缺乘须及时告知当天乘车值勤教师。 3、因需辅导或延误放学时间造成学生漏乘的,由该教师负责安排学生安全回家,告知学生一旦漏乘即返回教室寻找教师或集中在门房,不得自行步行回家。 4、加强对学生安全乘车,遵守乘车纪律的教育。 六、当天值日行政 1、准时到达值日岗位。 2、对当天乘车护导、值勤教师、接送车驾驶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相关情况在《行政值日记载》、《学校安全日志》中作好记录,督促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准时放学。 3、组织安排好漏乘学生。 七、大队部 1、统计、核对好乘车学生名单,组织安排学生乘车,按站点车号、班次、路线编制好乘车学生花名册,选定车队长,建立健全乘车学生管理台帐,掌握乘车学生情况。 2、加强对乘车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乘车,文明乘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每日乘车情况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反馈。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督促班主任老师对乘车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3、每周检查一次学生乘车值勤、护导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校长室。 4、协助校长室处理好学生接送车运行中的突发情况。 八、总务处 1、检查索取接送车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安排学生接送车运行线路,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驾驶员管理台帐。 2、加强与车主、驾驶员的联系,熟悉运行线路,加强对车况、驾驶员的日常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校长室。对驾驶员车主违职失职根据《交通安全协议》作出处理。 3、协助校长室处理好学生接送车运行中的突发情况。 九、教导处 1、将完成学生接送车运行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对教师违职、失职情况作出处理。 2、年级组的分管教导(行政)协同年级组长加强对本年级组乘车学生的教育管理,督促本年级组教师完成好学生接送车运行安全职责。 3、协助校长室处理好学生接送车运行中的突发情况。 十、奖惩及责任追究 1、学校设立年度“安全文明校园”奖,全年度安全无事故即予奖励。 2、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职责的情况,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章程作出处罚。因失职造成事故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年度个人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以往有关学生接送车运行安全的规定与本职责不相一致的以本职责为准。 本职责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 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教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教师的机动车辆应避开人多情况复杂时段,进入校园后,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 2、教师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观察周围情况,不与学生接送车和家长抢道、抢位,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3、教师汽车全部停放在图书楼前,有序排列,间距 4、教师摩托车和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学校车棚里,有秩序地排放,不得停放在汽车停车位上或其它地方。 5、如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引发交通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学校还将追究其它责任。 1、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2、门卫做好值班室和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3、早晚加强对学校的巡视。 4、夜间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开好CK报警装置。 5、家长接送学生只能在校门外交接,不得进入学校。 6、教学时间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7、人员进出校园必须履行完备的询问、通报、登记手续。 8、家长探视学生一般在问卫室进行。 9、严禁师生或其他人员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带入校园。 10、门卫对来访者态度和蔼,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1、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2、消防工作由学校领导,校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安监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应保持随时施救可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理。 5、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两扇门要开启自如。 6、学生不得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对线路要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8、任何教室专用室,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电热毯、取暖器等电器。 9、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0、严禁在专用教室吸烟或使用明火。凡属工作需要,也必须经有关的防火责任人同意,才可以使用明火。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 11、对各类易燃物品,使用者必须承担安全管理物品和规范操作的义务。若因违反操作引发事故,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发生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有毒有害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教职工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防止师生的人身受到伤害,特制定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不得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2、如发现教师带有管制刀具,学校有权收缴,并作出处理。如教师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上报公安部门。 3、如发现学生带有管制刀具,班主任老师有权收缴,并上报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并作出处理。如学生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通知家长并上报公安部门。 4、对家长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门卫必须制止,有不服硬闯入校园的,必须马上报学校领导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对有多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必须马上报公安机关。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出游安全,特制定师生集体出游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集体出游必须由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制订好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学生的出游必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3、出游前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守纪教育。 4、出游必须要委托正规旅行社严密组织,不得租用证照不全、状况不良或非载客用途的交通工具,并与旅行社签定安全责任状,为每位师生购买保险。 5、出游前车辆必须由交通部门进行验车,并请交警协助交通。 6、每班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教师管理好学生,每个年级由主管行政负责。 7、各班不得私自组织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 河塘中心小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长:袁振兴; 副组长:赵建良; 小组成员:钱荇、程鸽、苏瑞娟。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严格坚持索证制度。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严禁食用。 5、不得食用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一、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教师要科学安排教学全过程,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有前瞻性,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体育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帮助和保护下进行,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 3、对待伤病的学生和例假期间的女学生,教师应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其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对确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 4、教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在任何场合不得体罚或用语言刺激伤害学生。 5、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检查上课所使用的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6、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的课堂秩序,制止危险行为。 7、课后对课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二、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互掷物具,攀吊门框、灯具、树木。 2、严禁在校内玩弹弓、放鞭炮等危险活动。 3、严禁带锋利的刀具,如匕首或有伤害性的玩具。 4、严禁爬越门窗、围墙、栏杆。 5、上下楼梯应右行,不争先恐后,严禁推让,拥挤。 6、住学生到校后,不能任意离开学校,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班主任同意,有请假条,才可离开,离开前到值日门卫处登记。 7、谨慎交友,不和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未经学校安全保卫组同意不得擅自把校外学生、或亲属带入校内。 8、校内有基建时,做到一不围观,二不穿越。 1.学生必须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或按预约的时间到实验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明确实验目的,做好实验预习。实验前要认真学习实验指导书,掌握本次实验的内容、程序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准备接受老师的检查。 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鞋套。除贵重小件随身携带外,其它物品一律放入壁柜中锁好。严禁携带软盘、光盘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室。 4.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和喧哗打闹。不准私自拆卸仪器设备零件据为己有或以旧换新,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5.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检查、调试仪器设备,严格按实验程序进行操作实验。在实验中要细心观察、采集数据、独立思考、认真笔录。 6.实验要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时要保持冷静,立即报警、报告,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如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灭火、疏散、抢救等),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7.实验结束后,要清点、归位实验用品,清扫仪器和现场,关闭电源、水源开关。在上交实验报告,并经实验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凡损坏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者,应主动向实验老师说明原因,接受检查,填写报损单。凡属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管理条例赔偿损失,接受惩处。 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向上,有利于身心健康,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 2、各部门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前必须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校外活动安全保证书,要周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尽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防事故发生。 3、未经批准不允许组织任何校外集体活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组织者承担,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校外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制作事故预防方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5、在举行校外活动时,组织单位或个人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负责,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6、即使已经批准活动,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安全部门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或者要求推迟活动举行。 7、严禁组织危险性校外活动或到危险地域活动:严禁到江、河、湖、水库等游泳:严禁以校外活动为名组织学生在校外过夜严禁任何集体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单独或与社会旅游经营部门联合,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8、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9、校外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 10、各部门必须加强对校外活动安全的认识,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 河塘中心小学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以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2、 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3、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 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各办公楼、教学楼禁止使用(如电水壶、电炉等)大容量 的电器设备,如确需使用,必须经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视情节轻重与以处理。 5、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用电安全教育,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6、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办公室、专用室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 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9、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 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3、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4、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5、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 6、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7、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8、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9、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0、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11、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1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3、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5、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减少不法分子作案的机会,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 2、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安全值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对外来人员出入要检查登记,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校活动,禁止上门推销商品校门卫工作人员应加大出入人员及物品的检查力度,对可疑物品应暂时扣押并凭相关证件才能放行,把好出门关。 3、加大校园治安力度,将违法学生的处分予以张榜公布,切切实实地确保校园一方平安,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的环境。 4、 是加大校园治安力度,走“群防群治”的道路。学校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学生,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等措施,让更多的人参与、理解、支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宁的校园治安环境。 1、安监处要认真安排责任心强、有能力的教师值班。并交待特别注意事项。 2、值班教师及时查处违纪学生,制止违纪事件发生,阻止校外人员进校,报告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件。 3、巡查各处室办公室关闭情况,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其安全无事。 4、实行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每次由行政人员值班。 5、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6、值班人员要对学校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7、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 8、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9、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认识,落实责任制 2、校长要切实履行作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主动抓好本校卫生防病工作。 3、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落实各项措施。 4、规范管理,加强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卫生监管。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卫生部令14号)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到24小时留样备查。 5、学校要对食堂、教学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送当地有资质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一是要做好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学校的校医等工作人员发现腹泻的病人,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通过网络直报,或电话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二是要做好疑似肠道传染病病人的转诊。学校发现疑似肠道传染病病人要立即送往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科,作进一步诊断和治疗。三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要组织对校内环境进行清扫,开展除“四害”活动,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7、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学校要针对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讲座,或利用宣传栏、报栏等,将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告知广大师生,同时要教育学生做到“吃熟食、喝开水、洗净手”严防病从口入。 一、学校开展建筑施工活动必须遵守《建筑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地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二、总务处必须认真查验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三、总务处、安监处必须查验承包单位的建筑施工安全方案。 四、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整齐,机电安装合格,架子搭设标准,围护网符合要求,危险工种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用电符合规范,施工人员按规定戴安全帽等。 五、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野蛮施工。 六、施工承包单位必须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加强对施工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做到证件齐全、人头清楚。严禁施工人员在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盗窃或损坏学校财物、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淫秽物品进入校园等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 七、学校的新建基建项目及维修项目的施工工地现场要加强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工地与教学活动区要有隔离措施和禁示标志;要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出入施工现场或在施工现场周围逗留、玩耍。施工工地现场要修建围墙或搭建安全防护网,与校园隔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侦破盗窃、敲诈、抢劫、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二、积极配合交巡警、交通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和社会车辆停放点等安全设施,要做到信号灯、设施疏导、岗位值勤“三位一体”,确保校门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积极配合工商、文化、通信、新闻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音像书刊等场所。 四、积极配合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市政管理,及时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依法清理非法经营的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 每年暑假,小学生因溺水而亡的人数特别多,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 活动。要运用集会广播、黑板报、橱窗展览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大队部、安监办逢节假日要向学生发放安全教育倡议书。 2、组织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游泳技能培训,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提高他们的自护、自救能力。 3、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4、要求学生不要到池塘,水库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游泳。低年级小学生不要独自到水沟、河流边洗手、玩耍;到公用泳池,河里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成人陪同。学校禁止学生到野外河流中游泳,提倡到游泳馆游泳。遇溺水发生,必须大声呼救。 5、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6、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 1、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2、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3、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5、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在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7、安监部门对安全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为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加强交通法规教育,各班主任加强宣传教育 1、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凡年满12周岁的离校较远的学生,要有家长和学校的许可,才能骑自行车上学。 2、行车时必须集中思路,不开小差,不向野外张望,不与同行谈笑,眼睛看正前方向。 3、行车时必须双手握把,不准单手握把或双手脱吧,下雨天不准一手撑伞,一手骑车。 4、骑车时不准带人,不准勾颈搭背齐行,不准在公路上相互追逐比车速,学生车上只准带小件物品,不准带重物或大体积物品。 5、骑车必须靠右边行,转弯时必须举手示意,右转弯,举右手示意,左转弯,举左手示意。如要超人或超其它自行车时,必须打铃。 6、自行车进出校门或进出其它单位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7、两辆及以上车子同行时,不准用绳子相互牵引,不准齐头并进,不准攀搭机动车。 8、在市区或街道骑车,应在规定的线路上行驶,不能闯红灯,人多时应下车推行。 9、自行车要横穿马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0、平时应做到:骑车不稳不骑;头昏、身体不好不骑;天黑视线不清不骑;刹车失灵、车铃不响、无锁不骑;雨雪天、地冻、路滑不骑。 11、自行车进校后,应放在规定地点,对号放车,排放整齐。 12、自行车不停放学校车棚过夜,否则车辆被盗与学校无关。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做到不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校园,不爬越攀登危险物,不逞强斗殴、不单独游泳,不抛掷砖头、杂物、不在校内打汽枪、放弹弓、玩危险游戏。 2、不在公路上追赶吵闹,不在楼梯扶手上溜滑、溜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不在楼上走廊追逐吵闹,不在楼梯扶手上溜滑,上课时不准穿拖鞋。 4、不到河塘、水库边玩耍。 5、不玩火,注意用火安全。 6、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物,不买没有商标、路边烧烤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7、走读学生每天早上6:30后方可到校,下午放学不得在校内外逗留,应立即回家。 8、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门卫保安处进行外出登记。 9、小学生不到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 10、在学校用餐按照学校要求做到文明用餐。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交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教师上班期间外出执行登记制度。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老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执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值日记载》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值日记载》上,发现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接送车、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5日前,书面向教育局汇报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承办人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作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作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制度、消毒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和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传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至10月。学校每年6月1日起到 3、 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自然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未涉及的参照已有制度。 应急预案 、学生接送车事故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办法和措施 1 、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的安全教育。 2 、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 、师生集体乘车外出时,租用车辆的驾驶员要求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 4 、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报警。 2 、报教育局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 、处置乘车人员: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 120 ),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 、通知家长。 5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 、保险介入。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组 长:华 涛。 副组长:顾拥军、赵建良、花红军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同时拨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食物中毒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华涛校长,执行指挥:顾拥军副校长,执行副指挥:赵建良安监主任,应急人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发生消防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 二、一旦学校出现突发火灾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长:华 涛。 职能: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 在第一时间向 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3) 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 密切配合消防、医疗 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 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 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人员:顾拥军 赵建良 花红军 蒋丽娟。 职能: (1) 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 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 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后勤保障人员:钱 荇 严希燕 黄瑛。 职能: (1) 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 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 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4) 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5)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1、 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同时立刻向区局及区消防大队报告火情。 2、 学校消防人员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国家财产,尽可能使国家财产降到最低限度。 3、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仔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补充说明: 1、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 2、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相关电话 校长室电话:86331681, 火灾报警:119 救 护 :120 公安局报警中心:110 、学校抗洪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的防洪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不因洪涝灾害而受损失,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 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 涛 副组长:顾拥军 赵建良 组 员:严希燕 花红军 何郁军 郁国新 2、 防洪抢险队伍 队 长:赵建良 副队长:花红军 成 员:何郁军 郁锋 郁国新 徐金南 二、防洪减灾措施: (一)防洪安全教育:利用广播、集会、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防洪安全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防洪工作机构,校防洪办公室设在校长室。 2:校防洪办公室随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了解天气变化,并根据气候情况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防洪应急预案。 3:备好抗洪救灾物质(如各种工具,沙土等)。 4:及时将学校抗洪救灾报告教育处防洪办公室。 (三)防洪工作措施: (一〉教学区防洪工作措施: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人员迅速通知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对成员 迅速到位,各施其责,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教学楼各楼层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 2、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各条线负责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学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条例》、《江阴市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江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华涛校长为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三、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晶的管理,加强对锅炉房、机房仓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领导组人员立即赶赴学校,各条线负责人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学校集结待命。 2、各负责人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条线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 2、立即报局办公室、综治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了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井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7、学生意外伤害和猝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和猝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阴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和猝死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和猝死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特种疾病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要了解学生体质状况,对有特殊体质的学生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防在教育、教学及课间活动中出现意外。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医院、并保留好有关的病历卡、发票和车票等资料)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教育局和镇教办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市教育局和镇教办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组长:华涛 副组长:顾拥军 组员:赵建良 花红军 严希燕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镇教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请镇教办及司法科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签名原则。 起草《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由事故双方及协调方共同签名, 最后所有资料校方必须存档。 8、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儿童肠道病毒EV71等春季急性传染病在我市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病毒EV71等春季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华涛校长亲自挂帅,教务处、安监办、总务处、少先队等有关部门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协调、组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职责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按时召开学校传染病预防小组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做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学校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开好一个家长会,发放宣传手册人手一份,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春季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对小学和托幼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指导,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托幼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消毒工作,消除一切可能存在的隐患。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教育部门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学校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 ④各校制定加强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3、应急处理 ①学校一旦发现有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学生,必须于当日下午2:00前向市疾控中心、教育部门上报《小学、托幼机构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症状监测情况报表》。 ②一旦发现一周内同一小学、托幼机构等发病人数超过3例或死亡1例,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相关病例进行规范治疗的同时,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③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卫生部门必须及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疫情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学校必须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④学校在接到市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必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⑥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对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医生必须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⑦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应该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河塘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无锡市学校安全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道路交通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组织管理 1、成立镇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何新良、顾拥军、赵建良、蒋丽娟、钱 荇、花红军。 2、其主要职责为: ⑴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⑶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派出所联系,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 附: 学生安全常识须知 一、临危逃生的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三个电话:①“ 二、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三、火灾的逃生与自救 (一)学生教室消防紧急疏散方案: 某教室起火,若是小火科 学校管理人员在消防员没到时,应立即到现场察看,若需要紧急疏散的应立即指挥整个学生教室的疏散,并及时打火警电话并通知上级领导。 各楼办公室教师应迅速行动,站在楼道口指挥下楼秩序。各班班干部配合工作,按老师指示做好本班学生稳定及紧急疏散工作。 接到火警信息,上课老师应立即命令全体成员迅速走出教室,取毛巾或衣物用水打湿,排好队伍在走廊待命。老师及检查人员全妥当照顺序由安全道口下楼。 下楼顺序:根据起火情况由学校领导 各班级到操场后由班主任点名报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和教师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进行组织自救和呼救。 (二)火灾中如何自救与逃生是师生学习消防知识的一个重点,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四、游泳安全 1、基本要求: 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下水前不做准备活动不游泳。 2、发生事故要求: 出现事故,要立即呼救,儿童少年不冒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五、饮食卫生 学生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各班严格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反馈信息给班主任并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 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要求各班同学作应急处理,首先送校医务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教导处、校长室,确定是否医院紧急治疗。 作好事前预防工作,积极宣传,传输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要求学生不买“三无”产品(无商标、无产家产址、无生产日期)及可疑食品,提高学生安全防患意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4、要求班主任做好提醒、监督工作,同时,学校与镇卫生防预部门作好严格监督与验检,从小店及食堂卫生、饮食安全抓起,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六、安全用电 不靠近有电线断落地周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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