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 涛
副组长:严希燕
成 员:蒋丽娟 赵建良 叶英娟 夏新竹
王红新 花红军 顾春燕
二、配合挂牌督导
1.提供办公条件。在行政楼二楼设置责任督学办公室,提供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办公室内悬挂《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及《责任督学基本职责》等制度。
2.公示督导信息。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合适高度张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示牌》,方便群众了解督学信息及督导事宜;在学校网站设立“教育督导”专栏,内容包括“法规制度”、“工作动态”、“督导总结”等内容或图片,宣传挂牌督导政策、传递责任督学以及来校督导工作信息等;同时将网页链接到“江阴市市教育督导网”站。
3.协助督学工作。学校副校长为督导联络员,与市教育督导室及责任督学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市教育督导室工作布置、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负责责任督学来校的接待、督导活动配合的协调等,以热情、友好的态度接待责任督学,客观反映学校督导需求,认真汇报学校情况,并为督学巡视校园、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提供一切便利。
4.记录督导过程。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记录督学在学校督导的过程。
三、落实整改要求
1.听取督学反馈。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听取督学反馈意见,对需要学校整改的建议、要求,详细作好记录。
2.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督学提出的问题,由组长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及措施,由办公室牵头,制定整改方案。
3.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方案,依据学校明确责任人,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重大问题的整改,由领导小组策划解决方案,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由组长牵头落实整改,并向责任督学及教育督导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