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
文 件
澄宣发〔2014〕22号
关于做好国庆65周年社会环境
宣传布置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临港开发区党工委,靖江园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为营造喜庆祥和、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市上下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滨江名城,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环境宣传布置工作通知如下:
1、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旗法》要求规范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2、户外大型电子屏、楼宇电视,沿街商铺、社区、公交车与出租车电子屏和视频播放器、板报橱窗等阵地载体,滚动播放国庆宣传标语。市新闻单位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刊播宣传标语。
3、城区、镇区主要商业大街、人流集中路段可布置“国旗一条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公益广告。
4、各部门单位其他自选动作要按照大方、节俭的原则组织实施,不要铺张浪费。
今年国庆环境宣传布置工作自9月30日起,10月15日结束。
附件:庆祝国庆65周年宣传标语
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
附件:
庆祝国庆65周年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3、共产党好 社会主义好 伟大祖国好
4、立率先发展之志 举科学发展之旗 走提升发展之路
5、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建设充满实力活力魅力的国际化现代化滨江名城
6、在高起点上谋求新跨越 在高平台上实现新提升 再创江阴新一轮改革发展新辉煌